高價住宅貸款成數2025重點整理
- 央行高價住宅定義(高價住宅認定標準):依央行高價住宅定義,房屋總價達台北市7,000萬元以上、新北市6,000萬元以上、其他地區4,000萬元以上,即屬高價住宅(俗稱高價宅、豪宅)。
- 高價住宅貸款限制(信用管制):自2024/09/19起,央行第七波信用管制將高價住宅貸款成數上限由4成降至3成,且不得有寬限期。此規範至2025年市場實務仍普遍沿用,為高價住宅貸款成數2025的核心原則。
- 一般住宅成數(自然人):第二戶房貸成數降至5成;第三戶(含以上)房貸成數降至3成;多數情況不得有寬限期,尤其名下已有房屋(含持分)後再購置第1戶者,亦不得有寬限期。
- 建商餘屋貸款限制:建商餘屋貸款成數最高3成。
- 公司法人購置住宅貸款成數:多屬嚴管對象,實務常見最高3成且無寬限期;惟部分時點或個案仍見6成/5成說法,實際仍以承貸行與央行最新公告為準。
- 重要原則(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購置高價住宅貸款業務規定):不得有寬限期、貸款額度以鑑價或買賣價較低者計、不得以修繕/周轉金等名目疊加突破成數。
高價住宅貸款定義與認定標準
- 高價住宅貸款定義:指自然人(或公司法人)購置達到高價住宅認定標準的住宅,向金融機構申辦之房貸案件,需受高價住宅貸款限制與特別信用管制。
- 高價住宅定義2025(高價住宅認定標準未變):台北市7,000萬、新北市6,000萬、其餘地區4,000萬(依央行公告門檻)。實務上以實際成交價或鑑價認定;車位計價是否納入,視銀行鑑價規則與契約條件。
- 央行高價住宅定義與一般規定:高價宅案件原始基準規定為「無寬限期、貸款額度最高6成、不得以其他名目增加貸款金額」,惟後續信用管制更嚴(例如上限3成)者,優先適用更嚴的數值。
借款條件(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購置高價住宅貸款業務規定)
- 無寬限期。
- 貸款額度不得超過住宅(含基地)鑑價或買賣金額較低者之上限(基準為6成,但若信用管制更嚴,以更嚴者為準,例如3成)。
- 不得藉由修繕貸、周轉金或其他名目額外增加貸款金額。
- 借款人如未按切結時程興建/開發,須受最高貸款成數限制;若原餘額已超過,得有最長1年的調整期(與承貸行協商)。
2024/09信用管制與2025實務成數
- 2024/09/19措施(全國適用,2025年實務延續):
- 自然人第二戶房貸:最高5成。
- 自然人第三戶(含以上)房貸:最高3成。
- 自然人購置高價住宅貸款:最高3成、不得有寬限期。
- 建商餘屋貸款:最高3成。
- 名下已有房屋(含持分)再購置第1戶,多數情況不得有寬限期。
- 公司法人購置住宅:實務多採最高3成且無寬限期;如遇個案或時點仍見「第1戶6成、第2戶5成」之舊規資訊,仍以現行信用管制與承辦銀行內規為最終依據。
- 拆分授信規避禁止:同一購屋需求的兩項貸款金額合計不得超過規定成數上限,銀行不得以其他名目疊加超貸。
高價住宅與一般住宅(自然人/法人/建商)貸款限制
對象/類型 | 認定標準 | 央行基本規定(基準) | 2024/09信用管制後實務上限 | 寬限期 | 重點備註 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自然人購置高價住宅 | 台北≥7,000萬;新北≥6,000萬;其他≥4,000萬 | 最高6成、不得加名目超貸 | 最高3成 | 不得有 | 高價住宅貸款限制最嚴;以鑑價或成交價較低者計 |
自然人第1戶一般住宅 | 未達高價宅門檻 | 依銀行風控 | 依個案;名下已有房屋再購置第1戶多不得寬限 | 多數限制 | 有房再購第1戶無寬限期;成數視銀行與風險 |
自然人第2戶一般住宅 | 同上 | 依銀行風控 | 最高5成 | 多數不得 | 2024/09起統一上限5成 |
自然人第3戶(含以上)一般住宅 | 同上 | 依銀行風控 | 最高3成 | 多數不得 | 與高價宅同等嚴管 |
公司法人購置住宅 | 法人名義購屋 | 多見無寬限期 | 多見最高3成 | 不得有 | 亦有舊規6成/5成說法;仍以現行信用管制與銀行內規為準 |
建商餘屋貸款 | 建案餘屋 | 多見無寬限期 | 最高3成 | 不得有 | 嚴格控管餘屋融資 |
商用不動產貸款 | 廠辦、商辦、店面等 | 依個案現金流與風險 | 通常低於一般住宅 | 依約定 | 屬專案授信,商用不動產貸款成數受租金現金流、地段與產業影響,無統一全國上限數字 |
自然人購置高價住宅貸款:成數與資金規劃
- 自備款準備:以高價住宅貸款成數2025上限3成計,自備款需達7成,另預留稅費、裝修與備用金。
- 實務落地:銀行實際核貸常較公告更保守,尤其總價接近高價門檻、屋齡高或流通性較弱之物件。
- 併案超貸不可行:不得以修繕貸、周轉金或其他名目疊加,兩項貸款金額合計不得超過規定成數。
- 流程建議:先行鑑價評估與資金測算,再簽約議價;若名下已有房,預期無寬限期對現金流影響。
公司法人購置住宅與商用不動產貸款成數
- 公司法人購置住宅貸款成數:實務多採最高3成、無寬限期,授信審查重點在公司體質、用途與現金流;如遇與舊規(6成/5成)不同之資訊,最終以承辦銀行最新版規範為準。
- 商用不動產貸款成數:不同於住宅,商辦/廠辦/店面等屬專案授信,成數常低於住宅,取決於租金現金流、區位、產業風險與借款人信用。若標的同時具商用用途與高價特性,可能疊加更嚴限制。
申貸實務與合規提醒
- 信用管制優先原則:雖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購置高價住宅貸款業務規定基準上限為6成,但遇信用管制(如高價宅上限3成)時,以更嚴者優先。
- 無寬限期普適於嚴管對象:高價宅、法人購屋、建商餘屋等多不得有寬限期;名下已有房屋再購置第1戶,一般也不得有寬限期。
- 行銷訊息與合規差異:市面上出現「房貸最高85成」「數位化快速核貸」等訴求,多適用於非高價住宅、或搭配其他擔保/產品組合;依法不得突破央行成數上限。
- 超貸與規避:不得拆分授信或改名目以規避上限;被認定規避者,銀行可要求在最長1年內調整償還。
- 法規基礎:限貸令亦與銀行法第72-2條之資產品質管理有關,銀行需控管房貸曝險占比,導致高價宅、法人與餘屋等對象的貸款更趨保守。
結論
- 高價住宅定義2025仍以總價門檻為準:台北7,000萬、新北6,000萬、其餘地區4,000萬。高價住宅貸款限制以「上限3成+無寬限期」為核心,較一般住宅與首購更嚴。
- 一般住宅方面:自然人第二戶上限5成;第三戶(含以上)上限3成;名下已有房屋再購置第1戶多不得有寬限期。建商餘屋與法人購屋亦多採3成、無寬限期。
- 申貸策略:先算清鑑價、自備款與現金流,避免以其他名目疊加超貸;遇規範版本差異,優先以央行最新信用管制與承貸行內規為準,確保合規與資金安全。
常見問題
Q1 高價住宅的認定標準是什麼?
A1 依央行定義,台北市7,000萬元以上、新北市6,000萬元以上、其他地區4,000萬元以上;實務以成交價或鑑價認定,車位是否納入視銀行鑑價規則與契約條件。
Q2 2025 年的高價住宅貸款成數上限為多少?是否有寬限期限制?
A2 核心原則為3成上限且不得有寬限期;若遇到更嚴格的信用管制語境時,以較嚴者為準。
Q3 自然人第二戶一般住宅的貸款上限是?
A3 最高5成,且多數不得有寬限期。
Q4 自然人第三戶及以上的一般住宅的貸款上限是?
A4 最高3成,通常也不得有寬限期,與高價宅同樣受嚴格管控。
Q5 建商餘屋貸款的成數上限?
A5 最高3成,且不得有寬限期。
Q6 公司法人購置住宅的貸款成數通常為多少?
A6 多為最高3成且無寬限期;個案仍以銀行最新公告為準,過去有6成/5成說法但現以3成為準。
Q7 高價住宅相關的重要規定有哪些?
A7 不得寬限期、貸款額度以鑑價或買賣價較低者計、不得以修繕/周轉金等名目增加貸款、若未按時興建/開發,可能有最長1年的調整期。
Q8 自備款在高價住宅貸款中的比例?
A8 對於上限3成的貸款,需自備70%,另預留稅費、裝修與備用金。
Q9 拆分授信有何禁令?
A9 同一購屋需求的兩項貸款金額合計不得超過成數上限,銀行不得以其他名目疊加超貸。
Q10 車位在高價住宅認定與貸款時,應如何處理?
A10 車位是否納入認定,視銀行鑑價規則與契約條件決定,並非統一標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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