核心名詞與單位:碳權、CO2e 與碳排放量計算標準
- 碳權是「排碳的權利」,以公噸二氧化碳當量(tCO2e)為單位;1 tCO2e 代表一公噸的溫室氣體(以GWP換算成CO2當量)排放或減量。
- 碳排放量計算標準常見依據:GHG Protocol、ISO 14064-1、IPCC 指南(本文以 IPCC 2007 AR4 GWP 值呼應台灣常用規範)。
- 基本碳排放量計算公式(碳排放量計算公式):
- CO2e = 活動強度 × 排放係數 × GWP 值(IPCC 2007)
- 直接燃料燃燒常用:CO2 = 活動數據 × 44/12 × 碳含量 × 燃燒效率;CH4、N2O 依排放係數法計算後換算成 CO2e。
- 盤查氣體範圍:除 CO2 外,應含 CH4、N2O、HFCs、PFCs、SF6、NF3 等(依 IPCC 2007 列示)。
台灣碳費與碳稅計算公式差異與申報節點
- 台灣施行的是「碳費」而非「碳稅」。收費辦法明訂:碳費公式為「收費排放量 × 徵收費率」,徵收費率仍待碳費費率議會討論;另有「優惠費率」設計,放在指定目標及自主減量計畫辦法中。
- 起徵點:年排放量達 2.5 萬噸 CO2e(含直接與間接)為碳費徵收對象;未來起徵門檻將逐步下修。
- 繳費時程:每年 5 月底前,自行依前一年度(1/1–12/31)排放量與公告費率計算、繳納;金額取至整數。
- 一般化碳費計算公式(碳稅計算公式在多數國家也採相同型式):
- 基本式:碳費(或碳稅)= 排放量(噸CO2e) × 收費費率(或稅率)
- 台灣碳費加計免徵額(K 值)與風險係數的情境:
- 非高碳洩漏風險產業:碳費 =(總排放量 − 免徵額 K 值)× 費率 × 碳洩漏風險係數;K 值 = 25,000 tCO2e
- 通用說法:碳費應繳費額 =(直接與間接排放量 − 25,000 tCO2e)× 收費費率
碳費與碳稅計算差異分析表
| 比較面向 | 台灣碳費 | 碳稅(一般國際做法) |
|---|---|---|
| 制度性質 | 行政收費(環境部主管) | 稅制(財稅機關主管) |
| 核心計算(碳稅/碳費計算公式) | 排放量 × 收費費率;情境式: (排放量 − 25,000 tCO2e)× 費率(部分對象) | 排放量 × 稅率 |
| 免徵/起徵 | 2.5 萬噸 CO2e 起徵;K 值 25,000 tCO2e;部分產業有碳洩漏風險係數 | 依各國立法,可能有免稅門檻或差別稅率 |
| 優惠/扣抵 | 設有「優惠費率」(指定目標及自主減量計畫辦法) | 依稅法設計之抵減/退稅等 |
| 申報繳納 | 每年 5 月底前繳前一年的排放;金額取整數 | 依稅期規定 |
| 費率現況(台灣) | 收費費率仍待費率議會決議 | 各國公告之碳稅稅率 |
註:高碳洩漏風險產業之係數設計、優惠費率細節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。
碳排放量計算公式:從數據到報繳的實務
- 通用碳排放量計算公式:CO2e = 活動強度 × 排放係數 × GWP 值(IPCC 2007)
- 直接排放(燃料燃燒):
- CO2 = 活動數據 × 44/12 × 碳含量 × 燃燒效率
- CH4、N2O:依燃料別排放係數換算為 CO2e
- 間接排放(用電):
- CO2e = 用電度數(kWh)× 電力排放係數
- 台灣請以環境部公告之年度係數為準
- 工具輔助(碳排放量計算器):
- 經濟部提供「簡易碳估算工具」,輸入能源用量(電、油、氣等),系統套用相對應排放係數,即得碳排放量;適合前期盤點或內部情境分析。
運輸碳排放計算:公務車、物流與供應鏈
- 基於燃料法(常用於自有車隊):CO2e = 燃料用量 ×(燃料 CO2、CH4、N2O 排放係數)換算
- 基於行程法(常用於物流/委外):CO2e = 里程或運量 × 單位排放係數
- 貨運:噸公里(t-km)× 係數
- 客運:人公里(pkm)× 係數
- 核心要點(運輸碳排放計算):
- 優先取得燃料發票或加油卡數據;無法取得時以運距/噸公里與車型係數估算
- 同一路線不同車型係數差異大,需與物流商確認
減碳量計算:專案驗證與財務影響
- 基本定義(減碳量計算):
- 年度減碳量(tCO2e)= 基準排放 − 專案排放 − 泄漏
- 基準排放需可驗證,避免雙重計算
- 再生能源常見減碳計算參數及公式:
- 太陽能光電:每年減碳量(t)= 年發電量(kWh)× 0.494(kgCO2e/kWh)÷ 1000
- 太陽能熱水:以節省瓦斯(或油當量)× 相對應排放係數計算
- 內部碳定價與碳費預算:
- 以「預估排放 ×(預估費率或內部碳價)」做財務敏感度分析
- 搭配「指定目標及自主減量計畫」爭取優惠費率,降低未來現金流壓力
森林碳權計算與台灣碳權價格觀察
- 森林碳匯是生物量成長固碳;森林碳權計算需建立基準情境、測量/監測(地上部、地下部碳庫)、洩漏與永久性風險緩衝池(buffer)扣減後,才形成可交易量。
- 常見方法:蓄積量法(庫存變化)、增量法(年生長量)、遙測輔助地面樣區;均需第三方驗證。
- 價格面(台灣碳權價格):
- 政府碳費的收費費率尚未拍板;自願市場之森林碳專案價格依方法學、永續共益(co-benefits)、風險、認證標準而有區間差異
- 市場價格會受國際供需、買方偏好與品質標準影響
碳權交易、生態與「台灣最大碳權公司」的市場視角
- 碳權交易透過市場機制買賣 tCO2e,以滿足減量目標或合規需求;分強制性市場(總量管制與交易)與自願性市場(專案型減量)。
- 評估供應商與平台建議看:
- 驗證標準(如 VCS、GS)、專案額度品質、第三方查驗紀錄、交割與註銷透明度、永續共益聲明
- 關於「台灣最大碳權公司」:
- 並無官方統一定義或排名,市場動態快速;建議以交易量、專案規模、認證品質與合規能力為客觀比較基準
實務計算與繳費步驟(範例流程)
- 盤點前一年活動數據(電、油、氣、物流、製程等),依碳排放量計算標準彙整。
- 套用排放係數與 GWP(IPCC 2007),完成直接與間接排放計算;必要時使用碳排放量計算器交叉檢核。
- 檢視是否達 2.5 萬噸起徵;計入免徵額 K 值、碳洩漏風險係數,依公告收費費率估算碳費(取整數)。
- 若適用「指定目標及自主減量計畫」,評估優惠費率與可抵減額度。
- 於每年 5 月底前完成申報繳納;建立次年內部碳定價與投資減碳專案(如再生能源、效率提升、森林碳權)之財務模型。
結論
- 重點公式速記:
- 碳排放量計算公式:CO2e = 活動強度 × 排放係數 × GWP(IPCC 2007)
- 用電:CO2e = kWh × 電力排放係數(以環境部公告為準)
- 燃料:CO2 = 活動 × 44/12 × 碳含量 × 燃燒效率;CH4、N2O 依係數換算
- 運輸碳排放計算:燃料法或行程法(t-km/pkm × 係數)
- 碳費應繳:基本式 排放量 × 費率;常用式(排放量 − 25,000 tCO2e)× 費率(依對象)
- 減碳量計算:減碳量 = 基準 − 專案 − 泄漏(光電參考 0.494 kgCO2e/kWh)
- 政策與價格仍在變動:徵收費率尚待議會定案、起徵門檻將下修。企業宜及早導入數據治理、使用碳排放量計算器建立底稿,並以「指定目標及自主減量計畫」爭取優惠費率,搭配高品質專案(含森林碳權計算)提升合規與減碳成效。
常見問題
- 碳權是什麼?單位與意義為何?
A:碳權是「排碳的權利」,以公噸二氧化碳當量(tCO2e)為單位,一公噸的排放或減量經 GWP 換算成 CO2e 後的量。 - CO2e 的計算通常依據哪些標準?
A:常見依據為 GHG Protocol、ISO 14064-1、IPCC 指南(本文以 IPCC 2007 AR4 GWP 值為呼應)。 - 盤查的氣體範圍通常包含哪些?
A:除 CO2 外,還應包含 CH4、N2O、HFCs、PFCs、SF6、NF3 等,依 IPCC 2007 的列示。 - 台灣的碳費與碳稅有何差異與要點?
A:台灣採「碳費」為行政收費,公式為排放量 × 收費費率;起徵點為年排放量 2.5 萬 tCO2e,並設有免徵額(K 值為 25,000 tCO2e)及優惠費率。 - 碳費的繳納時程是怎麼定?
A:每年 5 月底前依前一年度的排放量與公告費率計算繳納,金額取整數。 - 基本的碳排放量計算公式是什麼?
A:- 基本式為 CO2e = 活動強度 × 排放係數 × GWP(IPCC 2007)
- 直接燃料燃燒分 CO2、CH4、N2O 以係數換算
- 間接排放以用電的電力排放係數計算。
- 運輸碳排放要怎麼計算?
A:基於燃料法可用 燃料用量 × 排放係數換算;基於行程法則以里程或運量 × 單位排放係數計算,貨運用噸公里、客運用人公里。 - 減碳量的計算原理與常見參數是什麼?
A:年度減碳量 = 基準排放 − 專案排放 − 泄漏,常見參數如太陽能光電每年減碳量約為 年發電量 × 0.494 kgCO2e/kWh;也可用其他再生能源與效能提升的參數進行計算。 - 森林碳權的計算要點有哪些?
A:需建立基準情境、進行地上地下碳庫的測量/監測,扣除洩漏與永久性風險緩衝池後才能形成可交易的量,常用方法包含蓄積量、增量與遙測搭配第三方驗證。 - 碳權交易的市場觀點與供應商評估要點?
A:碳權交易分強制性與自願性市場,選擇供應商時要看驗證標準、專案品質、第三方查驗紀錄、交割與註銷透明度;目前沒有官方的「最大碳權公司」排名,應以交易量、專案規模與認證品質等作比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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